苏州公司注销前要先进清算,因为清算是终结已解散公司的一切法律关系,处理公司剩余财产的程序,只有理清公司的各项情况以后才能进入苏州公司注销程序,一定程度上去避免苏州公司注销后又产生其他纠纷的情况。那么苏州公司注销怎么做清算呢,下面给出了详细说明。

 

 苏州公司注销


  苏州公司清算的原因有哪些?

 


  1、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而引起的清算。


  股东会决议解散是公司进行清算的主要原因,决议解散的事由由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,主要包括:


  1)章程所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;


  2)公司所营事业已成就或不能成就;


  3)股东全体的同意或股东会解散的决议;


  4)股东不足组织公司的法定人数;


  5)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的出现。

 


  2、政府命令公司解散而引起的清算。


  政府命令公司解散通常是因为公司违反了国家法律、法规或危害了公共利益,以及公司严重违反法律、法规规定的义务,导致对社会管理秩序的严重破坏。如:公司设立时隐瞒真实情况,弄虚作假;从事违法活动;伪造、涂改、出租、出借、转让、出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;抽逃、转移资金,隐匿财产逃避债务;公司逾期未完成污染治理任务的等等。政府命令公司解散的形式主要有:勒令停办、关闭、停产、吊销营业执照等。

 


  3、公司破产而引起的清算。


  《公司法》规定,公司因依法宣告破产而解散。公司破产后,公司的财产交由法院指定的清算组织进行清算。破产清算,与公司股东会决议解散、政府命令公司解散而引起的清算程序及法律适用均不相同。

 


  苏州企业注销清算是怎么进行的?

 


  1、企业清算的企业所得税处理


  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处理,是指企业不再持续经营,发生结束自身业务、处置资产、偿还债务以及向所有者分配剩余财产等经济行为时,对清算所得清算所得税、股息分配等事项的处理。应注意的是,这个规定包括两个层面的清算:企业层面,就是从事实体生产经营的公司清算的公司应进行企业所得税的清算;股东层面,指企业投资者的投资行为而取得的所得进行企业个人所得税清算。

 


  2、需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的企业


  1)按公司法、企业破产法等规定,需要进行清算的企业即公司除特殊原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外,其余原因引起的解散,均 须经过清算程序;


  2)企业重组中需要按清算处理的企业视同清算。


  不符合《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》财税〔2009]59号规定的适用特殊税务处理原则的重组业务,如企业由法人转变为个人独资企业、合伙企业、个体工商户等非法人组织、或将登记注册地转移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区;不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企业合并、分立等,改组企业不需要履行上述清算程序,但需要视同清算进行所得税处理。

 


  3、企业终止生产经营开始清算之日的确定


  1)企业章程规定的经营期限届满之日;


  2)企业股东会、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解散之日;


  3)企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、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之日;


  4)企业被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或宣告破产之日。

 


  4、清算期确定、清算备案和时间要求


  根据《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》财税[2009〕60号文件规定,企业应将整个清算期作为一个独立的纳税年度计算清算所得。因此,企业清算期所在的年度内,有两个所得税纳税年度,第一个纳税年度为1月1日到终止生产经营之日,第二个纳税年度为终止生产经营之日到注销税务登记之日。


  1)第一个纳税年度


  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生产经营,按照公司法、企业破产法等规定需要进行清算的,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五条规定,应将终止生产经营当年度1月1日至实际经营终止之日作为一个纳税年度,于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完成当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,结清当年度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税款。


  2)第二个纳税年度


  进入清算期的企业应对清算事项,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。企业应当自终止生产经营活动开始清算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《企业清算所得税事项备案表》并附送以下备案资料:


  (1)纳税人终止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并开始清算的证明文件或材料。


  (2)管理人或清算组联络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。


  (3)清算方案或计划书。


  (4)欠税报告表。

 


  看完以上内容,相信大家应该能深刻理解进行苏州公司清算的意义了,如果还想了解苏州公司清算之后的苏州公司注销流程,可联系誉富财税获得详细解答。